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
文明是城市之魂,安全是幸福之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多数市民首选绿色出行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牢记谆谆教导 不负殷切期望‘人人争做文明使者·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也是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此,唐山市文明办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广大市民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上路,同时自觉摒弃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陋习。
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特别是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要将“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单位内部和所属机构管理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单位出入口管理,及时纠正本单位工作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经常性向亲朋好友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醒规范佩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人人争做文明使者,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