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出台《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引领创新驱动战略奖励办法》,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该市深化质量提升、强化标准创新、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该市产业转型升级走在前列,提升“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现代化建设水平。
该奖励办法共19条,规定对符合首获各级政府质量奖、制定组织实施标准和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专利创新转化、商标获奖、认证初始获证、有机产品生产等14类条件的相关主体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例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奖励 100万元和2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自2022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