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样板培育工作方案》,选定元氏县、平泉市、滦州市、高阳县、黄骅市、景县、清河县、魏县8个县(市)作为县城建设样板重点培育。每个县(市)将围绕市政设施提档升级、居住社区提标上档、环境设施提级扩能、配套服务提质增效4方面自主选择不少于6项主要任务,各有侧重开展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3年,样板培育取得积极进展,完成所选择主要任务的阶段性指标,每个县(市)至少形成1项阶段性典型经验。到2024年,每个县(市)至少形成3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到2025年,县城建设主要短板基本补齐,每个县(市)在选定的主要任务上积极创新、努力探索取得成功经验,在县城建设方面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河北实践模式”。
方案提出16项主要任务供选择。市政设施方面包括完善市政交通设施、更新改造老化管网、健全排水防涝设施、建成城市管理平台,居住社区方面包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中村改造、推进棚户区改造、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环境设施方面包括完善垃圾处置体系、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打造蓝绿生态空间、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县城特色风貌,配套服务方面包括完善社区服务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产城融合步伐。其中,多项任务明确了实施标准和完成时限,如,2024年底前老旧小区改造全部完成,2025年底前全面打通城区内“断头路、卡脖路”,2025年底前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等。
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要按照选定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各年度建设项目;确保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绿色金融、专项债券、长期低息信贷等政策,拓宽多元融资渠道,确保样板培育工作落到实处。样板培育县(市)申报省级或中央资金支持的,省级将优先安排或优先向国家有关部门推送。另外,支持样板培育县(市)优先争取或安排国家和省级有关试点示范。领导小组将按照各县(市)选择的培育任务数量和完成质量,每年进行专项考核验收,考核突出的作为翌年全省现场会观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