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月24日,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辽宁沈阳确诊病例郭某某,其于2022年1月21日乘坐D825,5车,由北京站至辽中站,徐某、刘某与其同车厢,被判定为密接。徐某、刘某2人曾在我区有活动轨迹。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徐某、刘某1月21日8:28出唐山北站后,乘坐出租车(订单号:10000499012022012100519005847105,付款人:半醉人间,收款人:小草,转账时间:1月21日9:00:15),9:00左右至唐山站候车,后于10点左右乘坐G448次列车前往山东泰安。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徐某、刘某2人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路北区防控办联系电话:3724033
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2044041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